绥化学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作风整顿成果,推动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2019年全省教育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立足校情教情学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针对群众最反感、师生最困扰、制约学校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进行自查、督察、问责,真正解决师生身边的作风问题。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监督执行到位,坚决查处教师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让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坚定共识。使我校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办学育人环境,推动学校新发展。

二、重点任务

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治理服务环境、办学育人环境、人才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持续监督检查,找准突出问题,细化整顿措施,集中攻坚、务求实效。

(一)整顿重点及措施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重点查找以下方面问题:

一是文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文件、材料把关不严,会议精简不够、会风不优,学风不端正等问题。

二是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开会多、培训少,推诿多、担当少,对上不总结、对下不分流,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挖空心思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三是联系服务师生方面。是否存在群众路线坚持不到位,与师生需求对接不够紧密,信息不畅、不对称,“门好进、事难办”,随意增加基层负担,向基层乱要材料、重复要材料,检查考核频繁等问题。

四是担当作为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能力不足,工作“跑粗”,“五个要细”要求落实不到位,回避矛盾,上推下卸,庸懒怠政,失职失察等问题。

整顿措施:

一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绥化学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大力开展集中整治。(牵头部门:组织部、办公室,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二是进一步精文简会。坚持以上率下,大幅压减会议、文件,减少、合并检查考核项目,提高检查考核实效性。(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三是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加强督办落实,通过督促检查,避免工作落实走过场、浮在面上,出现上下两层皮现象,增强工作时效性。(牵头部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办公室,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四是坚持群众路线。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民主党派代表、学生等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师生利益问题。(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统战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2.针对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和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办学育人环境。重点查找以下方面问题:

一是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教师失德失范、学术不端问题;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利用学校资源有偿办班补课,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等“微腐败”问题。

二是“五唯”治理方面。重点查找在项目申报、基地评审、自主科研经费分配、论文奖励、科研绩效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是否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三是校园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后勤服务质量不高、整改不到位,校园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教育教学秩序不良等问题。

四是工作流程方面。是否存在办学办事流程不公开,限时办结不落实,习惯于等群众和师生上门咨询等问题。

整顿措施:

一是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绥化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第一标准,在教学评价、评职晋级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严肃查处教师顶风违纪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牵头部门:人事处,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二是集中开展“五唯”清理。全面梳理“五唯”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树立正确教育评价导向。(牵头部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组织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三是推进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持续推进办事流程再优化。梳理确定权责清单事项,强化办学、办事流程公开。推进“四零”服务承诺,进一步明确教学、管理、服务部门责任,避免师生“多次跑”、“反复跑”。(牵头部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四是继续推进后勤整改。优化后勤管理和服务,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管理,促进校园平安和谐。加快智慧校园二期建设,加强管理人员运用现代化信息设备能力培训。(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宣传统战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3.针对人才不稳定和流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人才发展环境。重点从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一是人才制度方面。是否存在对人才重视不够,人才机制体制不完善、不灵活,人才流失严重,特别高层次人才培养、稳定、引进及其人才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

二是服务人才方面。是否存在尊重人才、服务人才不够,人才荣誉感、幸福感、成就感提升不到位,尊师重教氛围不浓,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不够等问题。

整顿措施:

一是建立新型人才机制。制定引人、安人、留人、育人、用人政策,构建完善政策留人、制度留人、感情留人机制,建立“人才特区”“科技特区”。落实“头雁”政策,发挥“头雁”人才带头、引领、集聚、示范作用,给予“头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专项经费支配权。(牵头部门:人事处、组织部、科研处,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创造人才成长环境,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教育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人事处、组织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三是完善人才服务机制。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确保留住人才。(牵头部门:人事处、组织部,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四是鼓励毕业生留省发展。加强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路径,增强服务能力。(牵头部门: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4.针对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学校法治环境。重点从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方面。是否存在教职员工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一知半解,致使师生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问题。

二是依法履职方面。是否存在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等问题。

三是法治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法治氛围不够浓厚,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意识不牢,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发展不力等问题。

整顿措施:

一是加强普法教育。以多种形式推进全校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教育管理人员和全体教师的法制培训、考核,提高全校教职员工执法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二是完善学校法制建设。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和内部治理结构调整,以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改革,以法治思维解决教育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教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牵头部门: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二)强化考核问责通报

作风整顿工作要坚持以检查促进落实,以通报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尽责,

一是综合检查考核。建立检查和评价机制,规范考核机制,杜绝机械式考核,不得以微信、QQ工作群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全校通报。

二是严肃查处问责。对问题突出快查快办、从严问责,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问三责”,既问责具体责任人,又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三是公开通报曝光。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严重破坏作风、破坏办学育人环境、人才发展环境的反面典型随时曝光,持续传导压力。

四是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定期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代表、师生代表对学校作风整顿工作的监督反馈意见,形成动态监测,促进作风整顿向纵深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新媒体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一要发挥正面典型作用。注重发现、选树作风整顿中取得成效的正面典型案例,通过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带动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要注重曝光反面案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推动作风建设。

三要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及时总结学校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的做法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扩大作风整顿工作成果。

三、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成立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评议宣传组、检查督查组、监督问责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

二要确保责任落实。作风整顿工作要坚持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转变作风、服务教学、服务人才作为份内职责,形成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干部教师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三要突出工作实效。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切实把开展活动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活动中推动学校发展,用发展体现活动实效,增强作风整顿工的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严防走形式、走过场。

 

附件:1.绥化学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绥化学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3.《绥化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944

附件1

绥化学院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育人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校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长:冉庆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凤武 院长、党委副书记

员:田 副院长、党委委员

李春雨 副院长、党委委员

孙庆平 副院长、党委委员

田国忠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副院长、党委委员

李淑慧 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责:贯彻落实省市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化作风整顿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校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活动深入开展,研究我校作风整顿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任:田国忠()

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学校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活动,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三、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唐玉蛟同志负责,成员由组织部和学校办公室组成。

责: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各单位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活动,审定各单位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工作方案,安排相关会议和活动;承担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等。

(二)评议宣传组

宋文军同志负责,成员由宣传统战部和工会组成。

责:组织开展作风评议,通过综合评议、网络评议、专项评议等方式检验作风整顿成果,以师生满意率检验育人环境是否有明显改善。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检查督查组

佟延春同志负责,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组成。

责:对全校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情况进行不定期、全过程督促检查。

(四)监督问责组

刘海同志负责,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组成。

责:对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情况进行监督,设立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约谈主要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附件2

绥化学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教育工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专班

成立绥化学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组织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宣传统战部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整治内容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针对重开会轻落实、重发文轻效果、重口号轻行动、重显绩轻潜绩、重局部轻全局、重过程轻结果、重要求轻指导、重外延轻内涵等问题,大力开展集中整治。

(一)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重点是: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打折扣、做取舍、搞变通,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不把上级精神和本单位、部门实际进行结合;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空喊口号,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只说上半篇、不做下半篇,只抓宏观、不抓具体,工作不落实、没效果等。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还时有发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领会不透,与学校改革发展实际联系不好,措施方法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上下一般粗,上热下冷,举一反三不好等问题。

2.着力解决单位和部门利益至上问题。重点是:贯彻中央决策和落实上级部署不坚决,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说一套做一套等。如:师德师风建设还不到位,立德树人意识不强;专业设置盲目追求热门,没有考虑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问题。

(二)联系和服务师生方面

3.着力解决师生办事难问题。重点是:服务窗口“四零”承诺不兑现,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相互推诿、“踢皮球”,“最多跑一次”落实不到位;部分职工利用职权勒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仅强调“依章办事”,不能实事求是,不考虑办事师生实际情况,致使师生办事难等。

4.着力解决漠视师生利益和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工作“唯上不唯实”,把精力放在造“盆景”、树“样板”、吸引眼球上,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师生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师生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等。如:办学导向上盲目片面追求“特色”,严重脱离基本要求和办学本质;教师排课和职称评聘不科学的问题;大学生入党选干的问题;服务热情不高,对待基层、对待师生态度生硬,办学办事流程不优、不公开,限时办结不落实等问题。

5.着力解决电话、邮箱、信箱、网站“僵尸化”问题。重点是:服务热线难打通、难沟通、难办事,师生反映的应解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邮箱、信箱不公开、不查看、不回复;网站不管理、不维护、不更新,信息公开、便民服务、解决反映问题不到位等。如:对师生网上反映的情况不理不睬的问题。

(三)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

6.着力解决重显绩轻潜绩问题。重点是: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注重轰动效应,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难点问题或遗留问题不闻不问、放任不管等。如:追求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的数量,拼凑科研成果,忽略了成果实际价值;追求检查考核达标,忽略长远发展规划;追求高数量就业率,忽略实际就业质量。

7.着力解决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问题。重点是: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编造假经验、假典型,报喜不报忧,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如:个别总结汇报材料水分大,数据造假的问题;固定资产不实等问题。

(四)优化办学环境方面

8.着力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重点是:以换届、岗位变更、相关责任人变更等为理由,对签约项目不对接不落实,作出的承诺或签订的协议不兑现,完成的工程项目不结算,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等。

9.着力解决人才重引进轻培养问题。重点是:重引进、轻培养,外来和尚好念经,违反政策乱答应、乱承诺,造成合同无法兑现执行;忽视人才的后期培养,失诺违约、不讲诚信等。如:缺乏事业留人、情感留人、待遇留人政策,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

10.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经商办企业问题。重点是: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物资设备采购等,搞商勾结、利益输送;违规经商办企业,帮助配偶子女及亲属承揽项目、逃避监管,获得超额利润。

(五)转变学风会风文风方面

11.着力解决学风漂浮问题。重点是:理论脱离实际,不求入心入脑,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仅用笔记、心得的多少来体现学习效果;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工作总结新瓶装旧酒,心得体会网上复制粘贴等。

12.着力解决文山会海依然严重问题。重点是: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同一事项重复开会,会前协商沟通不充分,会上议而不决、争论不休,形不成统一意见,会后不抓落实等。文件照搬照抄,内容与实际不符,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超篇幅、超范围发文。要材料太急,不给基层时间,不顾基层实际等。如:文字材料把关不严,照抄照转、粗制滥造问题。

(六)开展调研检查方面

13.着力解决调查研究虚而不实问题。重点是:打造“经典调研线路”,只展现典型亮点,不反映普遍情况;搞走秀式调研,走过场、不深入,缺少“自选动作”,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以点代面,提出意见建议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等。如:调研不够深入,仓促决策,对运用大数据决策重视不够等。

14.着力解决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重点是: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兴师动众,基层疲于应付;考核不务实,走马观花,不看工作实绩、只看材料工整,用台账代替成绩、用考评代替落实;微信工作群“走形变味”,搞指尖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等。如:不必要“留痕”,致使基层负担重的问题。

(七)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方面

15.着力解决说情打招呼问题。重点是: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互相请托,在子女入学、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作调转、人员录用、学生评优入党等方面为他人说情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如:领导干部子女考研;“萝卜招聘”等问题。

16.着力解决乱作为问题。重点是: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影响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如:党政一把手独断专行等问题。

17.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重点是: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庸政懒政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等。如:工作效率低下、不出活、不分主次;有权的事做的细,没权的事能推就推;遇事先推责、搞自保等问题。

18.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耍特权问题。重点是:居官自傲,追求享乐,摆架子、搞特殊。如:在履职待遇、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学术称号、荣誉称号等方面与民争利,违规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集中整治作为深化作风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活动一并统筹推进。时间安排从2019年年初到20191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3月底前)。与本单位、部门工作结合,制定工作方案。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广泛进行专项整治宣传。围绕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

第二阶段:调研查摆阶段(20195月底前)。要围绕重点整治的7个方面及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梳理具体表现,剖析危害与原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为集中整治工作绘制好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第三阶段:纠正整改阶段(20199月底前)。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实化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查摆剖析。学校党委对二级党组织整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真纠真改、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912月底前)。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行为规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四、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统筹推进宣传发动、调研查摆、纠正整改、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

二要坚持以上率下。学校党委对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机关各部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同时做好业务条线的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在抓好分管范围整治工作的同时,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三要抓好检查考核。学校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贯彻落实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各阶段进程全程跟踪监督,对“假整改”“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惩治结合,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既要集中时间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总支、各部门要建立整治项目清单,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五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官微、校报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校干部职工坚决防范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积极作为、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3

绥化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专班

1.学校成立绥化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工会、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长兼任,对“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指导,审定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安排相关会议和活动,承担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等。

2.工作组及职责

1)检查督查组

佟延春同志负责,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和学生处人员组成。
职责:对各单位和干部“微腐败”情况进行不定期、不定时、全过程督查检查。

2)宣传评议组

宋文军同志负责,成员由宣传统战部、工会人员组成。
职责: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我校媒体宣传报道,为全校“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监督问责组

刘海同志负责,成员由纪检监察处人员组成。

职责:设立“微腐败”专项举报电话,受理办理反映干部、教师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3.举报电话:0455-8301029

0455-8301051

举报邮箱:机关办公楼和学生中心楼之间

举报电子邮箱:shxyjjsbgs@sohu.com

shxyrsc@126.com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利用教师身份谋取私利行为。

1.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体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在招生、考试、入党、就业、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学校“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时间为201941日—1231日,共分为五个阶段:

1.加强宣传,以学明责(201941日—430日)

各单位(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重点学习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从教准则,严守师德底线,远离师德红线。学习活动要覆盖全体在职教师,广大教师要积极参会,学习入脑入心,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廉洁从教意识,明确廉洁从教责任,远离教育“微腐败”。

2.自查风险,建立清单(201951日—531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开展教育“微腐败”风险点自查工作,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意见,找准可能发生“微腐败”的风险点。将自查风险点汇总后,建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积极整改,及时销账(201961日—930日)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责任。建立台账式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对制度不健全或存在疏漏的要及时整章建制;对工作流程不优存在廉洁风险点要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要坚持定期进行廉政提醒;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经发生的“微腐败”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4.专项巡察,强化问责(2019101日—1031日)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组,对教育“微腐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将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各单位(部门)查找教育“微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随机抽查各单位(部门)专项学习会议开展情况及教师学习效果;检查各单位(部门)自查“风险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随机访谈、座谈会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关于教育“微腐败”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巡察工作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部门)进行反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微腐败”行为、破坏育人发展环境行为和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专项巡察工作开始后,对各单位(部门)已经发现问题线索但未及时上报的,领导小组将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5.梳理总结,跟踪问效(2019111日—1231日)

各单位(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改进教风、促进学风、弘扬师德师风,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教育“微腐败”的制度体系,扎牢制度笼子。学校将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1231日前各单位(部门)要形成教育“微腐败”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报学校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按照此方案认真组织工作开展。切实做到宣传部署、自查整改、问题查处、总结经验“四到位”。

二要强化贯彻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对“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真抓真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要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那样落实“十项准则”要求,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搞部门保护,对发现违规教师不报告、不处理、慢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教育“微腐败”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三要建立报告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前将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及处理结果汇总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师“微腐败”行为不按时报告、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拒不处分、拖延处分的单位(部门),要按照问责机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对社会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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