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届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13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1届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1届教学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进行。

二、实习类型

1.基地实习

2.自主实习

三、实习材料

1.实习手册1本;

2.实习教案5份(师范类);

3.实习成绩考核表1份;

4.调查报告1份,“调查报告撰写规范及要求”见附件1

5.实习总结1份:1500字以上,A4纸单面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5 cm,上下页边距为2.2cm;字体宋体,标题字号三号加粗,正文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落款标明院(系)、姓名。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负责本单位实习工作,组织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并在本学期期末将纸文本和电子稿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实习开始前,做好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

3.对于集中式的实习,各院(系)应指派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工作各个环节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专任教师担任带队指导教师,非教学岗位人员不得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4.对于自主实习,各院(系)要加强组织管理,给学生发放实习情况反馈表(附件3),确切掌握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状况。

5.各院(系)负责落实基地实习生的实习单位,并保证一定数量的非师类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

6.填写“2011届实习情况统计表和实习人数汇总表”(附件4),核实无误后,7月9日下班前将纸文本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马国齐老师办公系统的邮箱里,参加过、正在或即将要参加顶岗支教的学生不在此列。

7.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分析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实习结束两周内收齐所有实习材料,并做好实习材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8.领取实习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9.附件1、2、3的内容各院(系)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进行更改和调整。

附件1:调查报告的撰写规范及要求

附件2:绥化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实习情况反馈表

附件4:2011届实习情况统计表和实习人数汇总表

教务处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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